抚顺财政局出台《抚顺市政府采购行为规范》
日前,由抚顺市财政局与市监察局共同制发的《抚顺市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正式发布。《规范》共18条,对财政各业务主管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规范》的发布,将对加强抚顺市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起到重要的作用,真正做到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