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今年年初以来,运城市新绛县按照“规范、完善、创新、提高”的思路,完善制度、创新管理,积极推进“阳光采购”,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该县已组织采购活动200余次,节约资金927万余元,节支率为10.43%。 \r\n 为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新绛县制定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办法》等内部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环节及程序;每一次招投标活动,都邀请纪委、审计等部门参与,对采购信息发布、招标文书制作、供应商资质审查、公开招投标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制定了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仔细研究采购需求,慎重选择符合实际需要的采购方式,细化合同签订程序,加大合同履约力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通过合理的竞价议价,降低采购成本,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