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市、县有关分散采购的新规定,邵东县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强化采购管理,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r\n 一是积极学习政府采购新规定,及时了解新政策、新规定,强化政府采购观念,增强依法采购意识。二是成立专门采购小组。由党组成员、监察室主任、财务室会计组成,负责本院采购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实施采购活动时,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按价低者确定供应商并制作询价表报采购办审批。三是合理编制采购计划,严格遵守采购制度。无预算,不采购。该院对于重大采购及专项支出项目,展开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了解市场行情,并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始终坚持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四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提高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一方面,加强采购制度、内部监督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使整个采购过程信息透明、机会均等、程序规范和标准统一;另一方面,加强采购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素质知识,不断强化采购管理人员自律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职业素养。 \r\n 截止目前,该院共组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活动20余次,实现采购总额200万元,节支率为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