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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建立合理采购“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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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22 |
“我们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照‘三公’原则和廉洁、高效、规范的要求,在积极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提升政府采购规模的同时,开拓思路、创新手段,把政府采购日常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一些进展。” \r\n \r\n 日前,山西省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朔州采购中心”)主任李贵山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了朔州采购中心近来为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所做的一些创新尝试。 \r\n \r\n 前期主动沟通 后续跟踪管理 \r\n \r\n 政府采购活动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在于采购项目的前期市场调研,以及与采购人沟通等工作。 \r\n \r\n 为了做好采购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朔州采购中心加强了对采购项目的前期管理,主动与采购单位积极沟通,了解采购项目的特点。同时,利用朔州采购中心的资源优势,积极与采购单位确定技术指标,有效解决了采购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矛盾,确保采购需求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r\n \r\n “在采购项目的后续管理上,我们实行了回访制度,一方面确保供需双方按采购合同履约,另一方面也通过回访,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调查,筛选出一批诚信履约的优秀供应商,为应急采购做储备。” \r\n \r\n 李贵山表示,这些措施的实施虽然增加了朔州采购中心的工作量,但为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的实现增加了砝码,同时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和不正当的交易行为,“抓住前后两端的做法在市图书馆建设等采购规模较大、社会影响广泛的项目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r\n \r\n 建立合理采购“防火墙” \r\n \r\n “制之有衡,行之有度”。制度是运作的基石和保障,朔州采购中心要实现依法采购、流程规范,必须建立和完善内部制度。今年以来,朔州采购中心建立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法。 \r\n \r\n “朔州采购中心完善了采购文件的标前论证制度,实行了重大项目提前专家论证和公开征求潜在供应商的办法,确保招标文件无倾向性,确保采购结果科学合理。” \r\n \r\n 同时,朔州采购中心还借鉴和参照了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项目执行流程的要求,实行催办和限时结办制度,实行需求预公示制度。李贵山认为,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为采购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建立了“防火墙”。 \r\n \r\n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为了激发朔州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朔州采购中心还着手完善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采购人的满意程度、供应商的评价作为重要指标来评价朔州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和催办人的工作绩效,以确保业务工作人人有责任、项项有管理。 \r\n \r\n 降低投标成本 调动供应商积极性 \r\n \r\n 供应商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如何调动供应商的积极性,尤其是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对地市一级政府采购相关部门而言非常重要。 \r\n \r\n 朔州采购中心在这个方面也动了脑筋,真正“急供应商之所急,想供应商之所想”,用心做好服务。取消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要求,降低注册资金要求的门槛,在技术和服务指标满足采购要求、价格相近的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小企业的参与情况,联系金融机构为中标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支持联合体投标…… \r\n \r\n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还从朔州采购中心了解到,在保证采购项目有效开展的前提下,为了调动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降低它们的投标成本,朔州采购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r\n \r\n 随着上述措施的完善和实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逐渐增多,朔州采购中心的采购规模和范围也日益扩大。 \r\n \r\n “以上是我们在朔州采购中心人员队伍配置不太多、起步晚的状况下采取的一点方法,也取得了几点进展。但我们也认识到,在我们的政府采购工作中仍有许多细节需要改进。” \r\n \r\n 李贵山表示,政府采购是一项阳光工程,遇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朔州采购中心将一如既往地创新与探索,进一步在制度上做文章,在规范上下功夫,在创新上谋思路,不断加强采购队伍的建设,增强采购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观念,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有效提高采购队伍的从业水平。( 作者:黎 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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