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财政局日前成立联合调查组,称中标企业为联合体中标,招投标过程合乎“采购程序和法律规定”。如此“自圆其说”,当然不足以消除外界的质疑。 \r\n 此次“联合体中标”的另一家企业是四川九阵科技公司,依照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这表明,上述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应按照海口“星海公司”的资质为准,而这家公司恰恰是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中标前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空壳企业。 \r\n 显然,明眼人都知道,“联合体”是不符合招标资质的,肯定要被挡在政府采购的大门外。但结果却恰恰相反,他们不仅顺利通过资格检查,还最终如其所愿地将政府采购大单揽入怀中,由此看出其“公关能力”是多么的神通广大。而在去年,“星海公司”也同样以骄人的业绩,连续两次中标了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的电子病历系统项目和办公设备项目,总计725万元,可谓春风得意,笑傲江湖。 \r\n 那么,“星海公司”中标真的合乎“采购程序和法律规定”吗?且不说其是否具备招标资格,仅从招投标过程来看,就存在诸多疑点。其一,“五无”空壳企业在招投标现场,是如何将实力强大的对手打败的,难道“星海公司”有“战略核武器”,抑或练就了一身刀枪不入的“护体神功”,否则是不可能上演一幕“以小吃大、以弱胜强”的商战传奇。其二,高价中标,更是令人瞠目结舌。众所周知,政府采购制度的推出,主要考虑是节省公共财政资源,杜绝“吃回扣”等腐败现象滋生,显然“高价中标”是与制度推行的初衷背道而驰的。 \r\n 应该说政府采购制度推行以来,成绩有目共睹,外界称赞有加,享有“阳光采购”的美誉。但一项好的制度,如果缺乏监管,或者监管不到位,执行起来就会走样,就会丧失抵抗病毒侵入的免疫力,成为摆设,效果当然大打折扣。“阳光采购”沦为“暗箱操作”,这样的政府采购真是徒有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