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房县严把七关打造阳光采购,今年上半年,该县完成政府采购220批次,采购金额4065万元,同比增长15.3%,节约资金377万元,节约率达8.5%。 \r\n 严把目录制定关。依照上级政府采购目录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并明确要求纳入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必须全部实施政府采购。 \r\n 严把预算编制关。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上项目,必须与部门预算一起编制采购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一律不得实施采购。 \r\n 严把项目公开关。坚持阳光操作,凡是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大型询价采购项目,其采购公告、资格预审、成交供应商公示、中标信息等,均应在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达到规定公示时间。 \r\n 严把专家管理关。建立专家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开标前一天,各采购单位在监察、财政等部门监督下,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代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代号专人通知专家,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监察局和财政局核对代号和专家是否相符。 \r\n 严把资格准入关。严格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每次开标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投标人名单送纪检、检察等部门审核,查询投标人有无行贿记录,坚决杜绝资质不达标、服务不到位、有违规违约不良记录者参与政府采购。 \r\n 严把履约审验关。要求采购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条款、数量,组织专业人员验货,在验收报告、发货票齐全、真实、相符的情况下,政府采购资金一律由国库直达供应商,防止采购人虚假验收等行为。 \r\n 严把制度完善关。对政府采购制度和管理规定进行及时清理更新,全面完善采购项目预算、供应商准入、评审专家管理、投标评标等制度,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确保各环节规范、透明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