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玉屏侗族自治县全面实施“阳光采购”,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1至8月,该县共组织采购活动53次,采购合同金额627.4739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180.6001余万元,节支率为22.4%。 \r\n 据悉,该县建立《政府采购招投标定标制度》、《玉屏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投标商资格审查制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制定《玉屏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下发《玉屏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评审暂行办法》。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格把握采购方案审定、采购信息发布、招标文书制作、供应商资质审查、公开招投标、概预算评审六个环节,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r\n 通过“阳光采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立足于科学化、合理化的采购制度和监管制度,通过合理的竞价议价谈判,概预算评审,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避免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吃回扣等贪污腐败现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