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后,合肥招投标中心将对政府采购项目再引入一道防线,通过实行项目回访,加强事后监督。 \r\n 回访将通过电话询问、上门走访、开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向采购单位、供应商发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从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货物和服务项目验收和使用情况等方面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招投标中心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确定回访时间,原则上在合同签订和备案后30日内回访,特殊项目或重特大项目进行不定期回访。在回访中,对项目履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业主、供应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报请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将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r\n 同时,对于回访情况,合肥招投标中心还将定期在中心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