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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集中“打捆”采购办公设备


 发布时间: 2017-05-22     

  3年来共节余资金296.56万元,资金节约率平均达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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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办公用品时,审定统一标准,逐一细分、归类汇总,分类“打捆”成若干个“包”向社会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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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合肥市财政部门本着“满足需要,勤俭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创新理财方式,对市直单位需求的办公设备实行集中“打捆”采购与协议供货相结合。截至目前,共受理办公设备预算采购1727.1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430.57万元,节余资金296.56万元,资金节约率平均达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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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过去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采取单一协议供货方式,由于协议期较长,在商品价格、品种变换较快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及时把握市场价格,不能及时调整协议供货价格,造成监管难度大,重复性采购及零星采购频繁,货物性价比低,产品更新时虚报价格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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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这些情况,合肥市财政局对市直单位需求的办公设备实行集中“打捆”采购与协议供货相结合。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合肥市市直单位在每年3月20日之前申报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然后根据单位申报需求及当前市场形势,对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及投影灯泡等,审定统一的标准,逐一细分、归类汇总,分类“打捆”成若干个“包”向社会公开招标。由于集中“打捆”采购,金额大、数量多,同时中标后又有一年内有效的协议供货合同作保证,很多供应商看中这一商机,纷纷踊跃投标,承诺给予更大优惠,保证了政府采购以最低的价格,购买更好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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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财政部门经过一系列招标、公示程序,按照有效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供应商,签订当年内有效项目合同,组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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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年度采购预算安排的项目,单位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提交《合肥市政府采购直接支付申请书》、验收证明、供货合同原件等资料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审批后,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资金给供应商,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合理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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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非年初预算安排的应急设备采购项目,不再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是直接根据集中采购中标结果,通过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来供货,减少了办事环节和零星采购,提高了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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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内有效的协议供货合同,既避免了供应商随意变动价格,又避免了单位随意采购,并且合同期限短,变更快,也有利于办公设备产品跟上市场更新换代的步伐。另外,合肥市财政部门在招标前后全程监督。如发现中标供应商存在违规违约行为,协议供货提供货物同等配置高于集中采购价格或同等价格低于中标配置,可进行举报,由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按合同规定给予扣减履约保证金直至取消其定点资格的处罚,有效地堵塞了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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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来,集中“打捆”采购工作成效显著,据统计,2009年合肥市直单位办公设备第一次集中“打捆”采购,预算安排720.0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44.6万元,节余资金175.47万元,资金节约率达到24.37%。截至目前,合肥市共受理了办公设备预算采购1727.1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430.57万元,节余资金296.56万元,资金节约率平均达17.17%,充分发挥了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优势,统一了市直单位办公设备品牌,为今后合肥市直单位办公设备资产管理、维修、售后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记者丁莉娅通讯员唐月梅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