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解决影响政府采购质量的价格、效率、廉洁等问题,有效规避采购风险,近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发了政府采购项目关键环节评估预警系统。这套电子系统可在六大可能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自动实施有效预警监控。此外,政府采购中心还建立了完善的纠错处理机制,系统一旦出现预警,将及时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r\n 根据系统功能设定,当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方式、投标单位资质、投标单位数量、成交价格客观性、社会监督质疑、项目进度时效等六个环节出现异于正常值的,政府采购项目关键环节评估预警系统将自动进行提示预警。 \r\n 据介绍,政府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对于拟确定的采购方式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供应商提出异议时,进行采购方式质疑预警。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特别是提出限制供应商参与的过高的资格条件,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启动投标单位资质预警。参与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构成法定三家以上竞争,启动投标单位数量预警。协议供货竞价采购的成交价格,参考商务部天津市场价格指数、历史成交价格、生产厂家出厂价格,分别给出市场评估、离差评估和收益评估,超出合理范围时,启动成交价格客观性预警。针对采购项目评标组织程序、评委评标结果、项目执行情况等环节,邀请供应商作为社会监督员进行现场过程监督,监督员提出异议时,启动社会监督质疑预警。针对采购项目全程的关键环节,设定相应的标准时限,对于超出时限的环节时,启动项目进度时效预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