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力度、推动政府采购监管方式改革、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等将成为山西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这是山西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石常明在日前召开的山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提出的。 \r\n 6月21日,山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太原市召开。会议结合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山西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全省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并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部署。 \r\n 石常明在讲话中指出,目前,山西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强化和提高政府采购执行力度,努力实现政府采购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是全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围绕上述目标,石常明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山西省政府采购改革的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 \r\n 石常明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推进的几项工作包括:一是在推进服务项目采购和完善工程管理制度、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方面取得新突破。二是在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三是在推动政府采购操作执行标准化管理方面取得新业绩。四是在推动政府采购监管方式改革上取得新创举。五是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取得新进展。六是在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方面迈出新台阶。七是在建设专业化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队伍方面取得新发展。 \r\n 在谈到标准建设问题时,石常明强调,一要巩固和完善管采分离体制,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职责。二要加大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力度。规范政府采购标书编制、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质疑投诉等操作环节,推进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政府采购操作执行与管理监督各环节既紧密衔接又相互制衡。三要进一步加强集中采购管理。积极探索改进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制定方式,强化目录的执行效果;大力推行批量采购,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在集中采购活动中引入竞争机制,建立集中采购机制激励约束和风险防控机制;鼓励和发展电子询价、电子订购、电子反拍等电子化政府采购手段。 \r\n 此外,“十二五”期间,山西省还将按照构建分工制衡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监管方式创新。一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采购计划审核,切实防止重复采购、盲目采购、超标采购等现象发生。二要进一步完善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三要建立健全监督与处罚并重的政府采购动态监控体系。四要把供应商、评审专家和社会代理机构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健全对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机制、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促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记者 袁瑞娟 郭中 通讯员 王国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