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中央国家机关电梯定点采购执行期限延长到了明年3月底。作为全国首家实行电梯定点采购的集采机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自2007年便开始对电梯实行定点采购,并收到显著效果。本期特别推出相关专题,解析电梯定点采购模式,以飨读者。 \r\n \r\n本报讯 近日,经财政部批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等9家电梯企业续签了定点采购协议,国采中心的电梯定点采购执行期限延长至2012年3月31日。 \r\n“2009年公开招标定点供应商时,我们的评分就非常严格,所以选出的这9家电梯企业无论从品牌综合实力、产品质量还是售后服务等方面,都是目前国内做得比较好的电梯企业。”国采中心采购三处副处长孙宝华告诉记者,为了确保电梯定点采购顺利实施,达到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方便用户的目的,国采中心在这几年也加强了对定点供货商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管。在一系列严格的管理监督之下,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不履行义务的供应商,这也说明这9家供应商是值得信赖的。另外,据国采中心了解,目前各部委在用的电梯基本都是这几家企业的产品,因此如果再加入其他品牌的企业,很可能会对采购单位的售后、维保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结合这些因素,此次国采中心不再公开招标定点供应商,而是向财政部申请延长了执行期限。 \r\n在国采中心近日发布的《关于延长中央国家机关电梯定点采购执行期限及有关事宜的通知》中记者发现,此次续签后国采中心对电梯定点采购的相关规定变化不大,主要对选取中标供应商方面的规定有所改变。根据《关于2009-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电梯定点采购的通知》规定,单次采购金额在30万元至120万元的,应选择3家以上定点供应商进行询价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选取方法由各用户单位自行确定,最终报价时,如供应商不足3家,应补齐3家供应商进行报价。但按照新的规定,除了可以采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外,这类采购项目还可采用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其他事项仍按照《关于2009-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电梯定点采购的通知》(国机采字〔2009〕3号)执行。 \r\n“国采中心主要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的政府采购,这些单位很多都是老房子,因此老旧电梯改造的项目也比较多。”孙宝华告诉记者,老旧电梯改造项目不同于一般的新电梯采购,通常它的采购数量较小,金额也往往在120万元的采购限额以下,这些项目如果按照常规程序操作不但工作效率较低,价格上也不容易得到电梯企业较大的优惠。由于电梯属于非标产品,它又不适合通过网上竞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因此,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国采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对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电梯项目实行定点采购。“通过定点采购的方式,规范了采购流程,简化了采购程序,采购人在限额以下的电梯定点采购过程中省去了以往写标书、修改标书、发公告等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节约了采购资金。”孙宝华说。(实习记者 乐佳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