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素实时录入,政府采购数据年报与季报并存,按季度报送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执行情况,中央单位还要按月编报“批量采购计划表”,这些均是财政部2010年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管理改革的内容。执行一年多以来,各地普遍反映政府采购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大大提高,但同时也表示,实时录入带来了较大工作量,原本年末突击忙一阵,现在是一年之内随时忙。至于为什么忙,许多人又异口同声地说,根源就在于部门内工作人员数量太少,尤其是基层单位,这种人少工作多的矛盾异常突出。 \r\n 关于人少,可不是信息统计编报改革之后诞生的新话题,因为这的的确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中央到地方,财政部门内部的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就不多,更何况是常常将政府采购工作并入财务部门或资产部门管理的采购人了。相比之下,集中采购机构人员数量相对充裕,但面对动辄就一年上百个项目的工作量,这份工作强度也就可想而知。在安徽省的一些地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仅有1~2个人,大量的工作只能靠临时从下级单位借调的人员。但许多人表示,类似这种借调性质的工作一段时间还可以,时间长了任谁都不甘心,因为不在自己所属的单位工作,表现和升职的机会就相对较少,这种心理难免影响借调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效果,也非长久之策。 \r\n 看来,以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为代表的政府采购工作大有受困于“人”的趋势。当然,这里的“人”代表着数量,人的业务素质高低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这有点类似于政府采购规模基础与政策功能充分发挥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当政府采购从业者数量尚且不能保证时,要将政府采购工作做深、做透、做精、做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 \r\n 政府采购工作内容多,属于多学科交叉领域,涉及的社会关系也非常复杂,要把工作做好,充实从业者队伍是很重要的。虽然在目前人员配置少的情况下,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仍然取得了飞速发展,财政支出由此改头换面,但为了这份事业的继续推进,应在合适的时机考虑政府采购工作不仅要专人专岗,更应适当扩充工作人员数量。 \r\n 近日从2011年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上传来消息,其政府采购信息填报设置A、B岗,在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数据填报的基础上,分管处长要随时做好准备及时补台。当然,处长还要把握工作方向,考虑更多的事务,但两人搭档总是胜过一人很多。国税的做法值得业内学习借鉴。都说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是不辞辛苦的群体,这当然是非常宝贵的,但在倡导这种优良传统继续发扬的同时,还真应该为从业人员数量作一番考虑,因为这毕竟是深层次上关系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的事情。(作者:琝 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