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中央单位不“团购”将究责 须网络公布采购结果


 发布时间: 2017-05-22     

  7月1日起,中央单位采购的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原则上全部纳入今年批量集中采购试点范围。财政部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各中央单位要严格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对超标准采购及规避批量采购行为等,应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追究责任人责任。

\r\n

  中央单位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www.ccgp.gov.cn)按月报送批量采购计划。批量采购计划具体包括基本配置、数量、服务期限、付款方式、配送地点、送货时间、联系人与联系电话等信息。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批量采购计划按月组织批量集中采购,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组织活动,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采购结果。

\r\n

  因时间紧急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批量集中采购的,各中央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从协议供货渠道采购。主管部门应建立紧急采购或特殊需求采购内部审核管理制度,要将协议供货渠道采购的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数量控制在本部门上年同类采购品目总数的10%以内。(记者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