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电子化研究·开源软件② \r\n 提要:开源软件在安全性、可控性、创新性、低价格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优势,其推广使用对我国维护信息安全、促进软件服务外包、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均具有重要意义。在政府采购电子化中应用开源软件,既可为我国软件业发展提供新机遇,也可以打破跨国软件企业的垄断格局,为我国低成本开展电子政务打开一条新通道。 \r\n\r\n吕汉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的国家信息中心经济学助理研究员、博士后,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兼职研究员,中国计算机协会会员,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法律专家,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专家组成员。长期研究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理论和实务。 \r\n \r\n 推广开源软件的三大理由 \r\n 开源软件是提供源代码的软件,与传统闭源软件(也称私有软件、传统商业软件)相比,在安全性、可控性、创新性、低价格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优势,其推广使用对我国维护信息安全、促进软件服务外包、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均具有重要意义。 \r\n 源代码可控有助信息安全 \r\n 开源产品的源代码可控性对于保障信息安全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全面加快,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日益增强,信息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信息安全问题正向复杂化、尖锐化、深层化方向发展,我国在操作系统、专用芯片和大型应用软件等信息化关键技术和产品方面受制于人,西方信息技术优势仍对我国信息安全产生严重影响;漏洞隐患随系统规模和复杂性的增长而增多,系统技术风险和脆弱性随之加大;黑客攻击、恶意代码和病毒对我国网络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及各种生产业务系统造成严重影响。而且,随着信息化的进一步推进,上述信息安全问题将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变得更为复杂。信息安全因素由“单一型”向“混合型”变化,各类信息安全问题的涉及面和破坏力将不断扩大。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已成为我国捍卫国家安全和维护国家利益的一项重要任务。开源软件安全可控,不存在后门,漏洞较少,更有利于保障信息安全。 \r\n .开源软件是软件外包新机遇 \r\n 开源软件的推广是我国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的新动力。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已经成为我国信息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也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内在动力。中国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实质上也是推动技术发展。推动中国工业化进程必须重视信息技术发展,以此来实现全面的科学发展,而只有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才能支撑这样的发展。目前,各行各业对信息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也促使我们的信息服务产生多种模式和新的思路。据工信部《2009中国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报告》介绍,2009年我国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保持了较快发展,产业规模继续扩大,全年收入近2000亿元,当前产业载体方面也基本形成了东北、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中西部“五大集群”、“东西映射”的良好发展格局。开源软件先天具备的开放性和平台特点,在下一轮推广应用中,必将为我国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的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成为推动其快速发展的新动力。 \r\n .有利于电子政务低成本推进 \r\n 开源软件的低价格将有力推动我国基层电子政务的发展。开源软件最大的优势就是价格,大多数开源软件的价格只相当同类闭源软件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目前很多国外开源软件甚至完全免费,其利润通过相关产业来获取,如服务、硬件产品的销售等。所以越来越多的政府和企业选择开源软件,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开源软件因其低廉的价格、开放的模式、灵活的定制成为其信息化建设的首选。 \r\n 对于经费紧张的基层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来讲,价廉物美的开源信息化产品也具有更大的优势。大力推广开源软件的使用,将大大加快我国基层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其经济和政治意义均十分重大。 \r\n产业政策和政采扶持并举促开源软件发展 \r\n 适应技术潮流 重视开源软件 \r\n 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新技术新应用不断出现,云计算、物联网、开源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应该加强跟踪研究。国际经验表明,采用开源软件对电子政务建设非常有利,也可以对推广开源软件起到示范作用。2010年二季度全球智能手机操作系统中,开放源码类(包括Symbian,Android,Linux,共占60.8%),已超过封闭源码类(包括RIM,iOS,WindowsMobile,共占37.4%),其优势还在继续扩大。中国在推广开源软件方面已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在这新一波IT浪潮中,应抓住时机,大力推广开源软件,发展开源软件产业。 \r\n 大力扶持开源软件产业发展 \r\n 要改变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严重依赖国外公司的现状,从根本上解决信息安全隐患,就必须重视开源软件的扶持。只有一批具有竞争和创新能力的国内开源软件企业成长起来,才能真正保障和维护我国的信息安全。首先,国家应当出台产业配套支持政策,提升开源软件在信息技术产业中的比重。重点发挥国家级专业孵化器职能,做好中小企业的产业体系服务工作,鼓励产学研结合,壮大产业基石。着力抓好小企业孵化和创业培育,扶持更多中小型创新企业。国家引导国内信息技术企业关注新技术新应用模式,对有可能出现商业应用和模式创新的领域进行攻关,形成一批创新型开源软件企业。鼓励有条件、有竞争能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进入国际开源软件市场。其次,通过加强财政投入和试点开源软件发展基金等手段,支持和推动开源软件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服务能力提升,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信息技术和服务保障。为加速重点开源软件的产业化,在国家计划中设立专项,采取更为优惠的投资政策。同时鼓励风险投资,以此带动社会资本对信息安全产业的投资。允许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开源软件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并对其风险投资实行减免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r\n 加大开源软件政采力度 \r\n 当前,我国政府正处于电子政务建设的关键时期,需要采购大量的信息类产品和服务,如何通过政府采购的手段加强对信息安全的管理,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确保我国境内网络安全可控,同时实现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本国货物、促进民族企业发展等政策性功能已成为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建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牵头,尽快研究制定涉及软件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加大对开源软件产品的扶持力度,特别是支持我国信息技术企业的开源软件产品。要求各部门在本国货物能够满足应用需求时,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大力支持信息类产品的国产化,以有效保持和促进民族企业及自主创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r\n 扶持开源软件不存在歧视问题 \r\n 对于“推广开源软件有可能造成对国外软件企业的歧视”这一可能,笔者认为并不存在。首先,由于我国还未加入GPA,并未成为其缔约方。因此,我国目前还没有义务开放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在软件领域我国仍然有权力优先购买国货。其次,由于我国官方尚未出台明确的国货标准,即使想歧视外国货,事实上也无法操作。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有关法律法规,但是对于采购国货,还远远没有形成严密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有效可行的操作方式。最基本的国货标准还没有形成,对国货的界定还处于无标准可依的阶段。对于软件这一特殊产品的国货界定,就更没有法规和标准了。再次,对于美国、欧盟企业一直认为对其造成歧视的我国自主创新政策,在2011年1月19日胡锦涛主席访美期间发表的《中美联合声明》中(第27段),我方已明确表态:中国的政府采购政策与自主创新不挂钩。 \r\n 由此可见,虽然我国尚无义务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但由于缺乏国货、特别是软件产品的国货界定标准的客观现状,以及对政府采购与自主创新不挂钩的负责态度,在推广开源软件时,我国并不会排斥国外软件企业和产品参与我国的电子政务招标。国外软件企业可以完全平等地参与开源软件方面的项目开发和市场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