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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设立“廉政准入”门槛


 发布时间: 2017-05-22     

  前不久,在闸北区的一次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所有竞标企业都出具了 “最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书。为了遏制政府采购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闸北区检察院探索建立“廉政准入机制”,依托检察机关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系统,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设定“门槛”,只有具备“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才可以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目前共有86家供应商向各委办局和街道等作出“不行贿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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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领域是职务犯罪案件 “多发地带”,闸北区检察院统计数据显示,2007至2009年间,政府采购等环节发生的贿赂案13件14人,案件数量接近职务犯罪案总数20%,同期受理的此类举报也超过案件数量。去年7月,闸北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环卫管理科科长俞某受贿案。俞某在担任环卫管理科科长期间,利用其负责环卫特种车辆的采购、管理、更新、维修的职务便利,在与供货商的业务往来过程中,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5万余元。值得深思的是,4年前,俞某前任也因同样原因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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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才能规范权力运行、打破行业 “潜规则”?检察官认为,除了履行检察职能严查职务犯罪案件,更应落实防范预警制度。一份《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诚信证明制度的通知》,经检察机关和闸北区监察局、区财管办多次研讨协商,于去年年底下发并于今年1月1日试行,目前已在全区近100家委、办、局、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等推行。根据规定,采购项目开标前,政府部门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相关供应商是否具备“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资格条件,检察机关将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信息,政府采购部门再根据查询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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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前一次采购会议上,有供应商向一名机关中层干部送上现金“意思意思”,遭到这名干部拒绝:“你这种做法违反诚信证明制度规定,千万不要害人害己。”企业负责人很佩服:“和政府打交道更放心,我们规规矩矩做生意不会吃亏。”对此,闸北区区委副书记、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长陈永弟表示,“廉政准入”让全区政府采购领域的诚信氛围越来越浓厚,有利于消除各种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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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表示,今年,本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对权力比较集中部门的查处和预防力度,在此过程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有关部门建章立制,以此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记者 栾吟之 通讯员 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