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重庆网3月1日电(特约通讯员 汪绯 通讯员 邱金凤 刘德财)2011年,黔江区把政府采购作为深入推进财政改革,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采取六大举措精心实施政府采购,确保完成政府采购任务4亿元。 \r\n \r\n 据了解,去年,该区共开展采购业务346宗,累计完成采购金额31797万元,比预算节约2764万元,节约率8%;共维修公务用车599台次,审定维修费185万元,累计采购额较上年增加23012万元。 \r\n \r\n 据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2011年全区政府采购完成4亿元的采购任务。该区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r\n \r\n ——严格采购范围,精心编制采购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各预算单位购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全部依法实行政府采购,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特别是涉及民生的财政支出,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重点,政府采购预算批复与部门预算批复同步下达。 \r\n \r\n ——编制采购计划,及时下达采购任务。各预算单位依据采购主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按月报送采购主管理部门,严格对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和采购需求进行审核、归集、汇总,及时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达政府采购任务,确保政府采购有序进行。 \r\n \r\n ——坚持管采分离,规范采购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现场监督、合同备案、资金支付、供应商投诉处理等工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依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r\n \r\n ——发挥政策功能,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对采购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产品优先编入政府采购计划,在政府采购标书评标办法中增加分值。同时,认真研究政府采购政策,发挥政策功能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r\n \r\n ——加强制度监管,打造阳光采购工程。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协议定点供货商不定期检查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绩考核制度,继续实行政府采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财政监督员采购现场监督制度,公证部门公证政府采购过程制度,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制度等,严格政府采购监管。 \r\n \r\n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及时充实政府采购专家库人员,强化政府采购人员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鼓励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考取从业资格证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管理水平,打造廉洁采购和阳光采购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