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 一年之计在于春。2011年伊始,统领全国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文件--《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由财政部制定出台并已正式下发。 \r\n 作为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2011年的《工作要点》提出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财政“十二五”发展改革目标,统筹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工作。与此同时,《工作要点》还在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丰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旨在推动2011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 \r\n 扩范围 加强服务类项目实施力度 \r\n 继续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是《工作要点》对2011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提出的第一个要求。 \r\n 《工作要点》称,2011年的政府采购工作应努力适应政府预算体系改革和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新变化,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着力拓展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加大对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实施力度,争取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专业服务等传统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r\n 不仅如此,《工作要点》还具体指出了应着力发展的服务类项目,合同能源管理、“云计算”等新型服务业态都应是积极探索的内容。与此同时,结合扩大消费需求、强农惠农等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扎实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设施建设及抗灾救灾物资等关系民生的项目也成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的着力点。 \r\n 完善法律 填补系列制度空白 \r\n 不断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是历年来财政部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今年,《工作要点》提出要重点在填补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空白上下功夫,着眼点则是当前政府采购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r\n 努力做好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两法实施条例的衔接工作,力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尽快出台成为《工作要点》此部分重点强调的内容。除此之外,规范非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方式实施程序,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集中采购管理,制定下发《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中央集中采购工作规程》等制度办法,也被写入其中。 \r\n 《工作要点》强调,各地要结合工作开展实际,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执行中操作不具体等实际问题,使各项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r\n 丰富政策功能 开展信用担保试点 \r\n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发展,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日渐成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工作。《工作要点》提出要在2011年丰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内容,除了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信息安全产品管理、正版软件使用等工作外,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完善本国产品的认定标准和配套政策、深入研究政府采购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等工作也将在2011年完成。 \r\n 《工作要点》表示,财政部会在今年推动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效果评价工作,同时清理规范地方出台的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维护全国政府采购市场的统一和完整。 \r\n 加强监管 防止超标、豪华采购 \r\n 《工作要点》称,今年应结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有效地解决社会关注的政府采购热点、焦点问题,努力提高政府采购监管质量和效率。其中,充分利用政府采购与预算编制、资产管理及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采购预算执行,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审核监督,防止超标采购、豪华采购等现象的发生应是重点关注内容。 \r\n 抓电子化 全国基础数据信息共享 \r\n 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仍是2011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重点。《工作要点》指出,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基础数据共享”的目标要求,推动中央政府采购管理与电子交易一体化系统建设,做好采购管理与部门预算、资金支付及资产管理的衔接等工作。全面开展全国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实现中央地方供应商库、商品信息库、评审专家库和代理机构库间的信息共享。 \r\n 应对GPA 积极做好谈判工作 \r\n 《工作要点》在最后提出,中央和各地应按照开展GPA谈判的整体工作部署,统筹对外谈判和国内准备工作;继续做好多边和双边框架下政府采购谈判工作,积极与美国、欧盟等GPA参加方沟通交流,拓展政府采购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0-2011年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研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深入开展出价研究,为制定我国加入GPA第3份出价提供依据;系统梳理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为研究法律政策调整方案提供参考;全面分析加入GPA的影响,为开展配套改革提供相关建议。(作者:王 巍)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