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日前发布的《中国公共财政管理研究报告》(2010)显示,我国公共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取得了显著进展。其中,在政府采购管理领域,90%以上的单位同时采用了内部控制、外部审计和社会监督的运作机制。 \r\n 据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介绍,此次发布的报告是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省市县3个层级财政单位抽样调查基础上形成的。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以预算管理为中心,构建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国库支付、政府采购、转移支付、管理体制优化等一整套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的体制和机制。财政管理公开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得到提升。如在政府采购管理领域,100%的单位都建立了完整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与考核制度,90%以上的单位同时采用了内部控制、外部审计和社会监督的运作机制,95.5%的单位在管理体制上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财政业务管理得到优化,以预算编制管理为例,财政部门向人大报送预算编制情况的明细程度大大提高,其中25%的单位到“类”级,55%的单位明细到“款”级,25%的单位明细到“项”级,而且有10%的单位明细到“目”级。(钟采)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