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 2010年,市政府采购中心完成政府采购资金7.82亿元,节约资金1.1亿元,有效完成过了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在采购过程中,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治理商业贿赂和反腐败工作,为促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政府采购为政府各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为市场提供了商机,同时也成为多方利益的焦点。由于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大,资金有充分保证等因素,政府采购领域客观上容易成为公关对象。2010年,市政府采购中心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r\n 警钟长鸣,廉政教育常抓不懈。近年来,市政府采购中心坚持教育先行,先后邀请法律学者开展了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纪委印发的各种宣传材料,组织大家观看党纪警示教育宣传片,使大家进一步增强了廉洁采购、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的自觉性。 \r\n 严格管理,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严格的制度管人、管事、管物。2010年市政府采购中心进一步完善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十多项,制定的各类工作职责、岗位纪律达二十余项,对采购工作的每个流程都有明确规定。特别是进驻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后,中心将自身实际与平台制度相结合,对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又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使内部管理迈上了标准化、规范化的新台阶。 \r\n 相互制约,内部监督科学有效。为加强内部监督,中心对各部门职责进行了合理的分工:综合部负责采购工作的受理、专家的抽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发出及组织协调;信息部负责项目论证、分包、编制采购文件、项目排期、采购信息发布和供应商库、采购单位库、商品价格信息库管理;资金结算部负责标书发售、收取退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采购一部和采购二部负责采购过程的组织;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按采购文件和评审文件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起草合同草案;监督部负责合同的审核、项目的验收、质疑的受理和处理。各环节、各部门之间环环相扣、紧密联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从而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运行。 \r\n 加大力度,外部监督不断加强。为强化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在开标之前,都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参加现场监督。为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力和透明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法定监管部门监督、内部流程分段控制监督、中心网站网络监督的基础上,采取面向社会聘请社会监督员的形式,建立并完善了政府采购社会监督员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各位社会监督员汇报采购中心工作情况,认真倾听社会监督员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政府采购中心项目采购的唱价、评审过程,进而体现了政府集中采购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r\n 网上采购,有效杜绝人为干扰。为实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中心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依托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充分发挥电子化采购的作用,有效发挥了政府集中采购在预防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目前中心在询价方面实现了全程网上政府采购。采购单位、供应商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就可以完成采购项目从受理、文件制作上传、信息发布、网上询价,到采购任务办结,形成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通过流程化人机同步操作,使每个操作过程和步骤都自动产生历史记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此外,专家的抽取工作也全部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中自动进行抽取。 \r\n \r\n 严于律己,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导班子,不管是在政府采购业务,还是在干部任用以及其他日常工作方面,都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从而为全体干部职工做出了表率。进一步完善主任办公会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规范了各种议事规则和程序。中心党支部研究问题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先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充分讨论之后再做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不随意简化、变通,做到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全部由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搞“一言堂”,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公开性。(本报记者 解照辉)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