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今后,公共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积极采购清单外节能产品,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集中采购力度。 \r\n 在此基础上,政府相关部门还要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资金支持,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同时,选择能耗高、潜力大的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 \r\n 根据中央要求,2010年全国公共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油指标要在2009年基础上降低5%,《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省、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制定实现本级公共机构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的详细实施方案,并于5月底前报送国管局。 \r\n 通知还要求积极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东中部地区和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今年全国公共机构推广使用节能灯700万只。 \r\n 对于公务车辆的购买使用,《紧急通知》则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和规模,淘汰高耗油、高污染车辆,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和国产新能源汽车;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加强车辆用油定额管理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