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威海市财政局出台了《威海市涉密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这是山东省第一个关于涉密项目政府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志着威海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r\n 据了解,该文件的出台,是为了加强涉密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杜绝泄密现象的发生,提高采购质量。该规定明确了申报资料属于“绝密”等级的,不需提供涉密文件和采购方案,采购单位需以书面的形式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说明;属于“机密”、“秘密”等级的,采购单位需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供涉密文件和采购方案。 \r\n 规定明确了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涉密等级及项目的具体情况,原则上采取非公开招标方式或采购单位自行采购的方式采购。 \r\n 为加强采购管理,规定提出除采购公告外,采购方案的提报、采购文件的编制等所有程序不得以电子版的形式在电脑上办理,全部以纸质的形式人工办理。 \r\n 在采购资质上,规定要求参加涉密项目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涉密资质。同时,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采购责任。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须指定专人负责涉密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对涉密项目采购资料及档案的管理,确保安全、保密,归档及时。如发生泄密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予以处分。(丁一)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