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委结合实际,举全市之力,在全省率先推进“五大系统”建设,努力形成党员干部“不能腐败”新机制。 \r\n 一、推进权力运行系统建设。鞍山市在去年全面开展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查、推广海城市廉政风险防范“双排查、三创新”工作经验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把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从省里确定11个试点部门扩大到全市7个县(市)区和具有行政管理权力的68个市直部门及相关驻鞍中省直单位,坚持规范操作、分类指导,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强力推进、确保质量。 \r\n 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近年来,鞍山市委、市政府按照“管办分开”的原则,先后建立了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不断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全面规范了国有土地出让、建筑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为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鞍山市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线分离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本着“管办分离、统一管理、资源整合”的原则,依托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现有的要素配置平台,整合全市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和管理服务机构,以建筑工程招投标、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为核心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系统同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监督管理系统有效对接,实现“一市一场、资源共享、集中服务、统一管理、依法监督”,构建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行政管理、统一执法监督的公共资源管理服务新体系。 \r\n 三、推进绩效考核系统建设。近两年,鞍山市委、市政府将绩效考核理念全面引进党政机关管理,围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和办事效率等方面,加大监督、考核、整治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测评等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制定行政效能考核办法,明确考核责任主体,创新考核手段,扩大考核范围,全面建设绩效考核系统。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效能督查,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围绕转变机关作风,继续开展机关干部作风常态化明查暗访和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工作,建立量化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考评体系。围绕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促进形成治庸、治懒、治散、治贪的合力。 \r\n 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鞍山市已于今2010年上半年完成了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范围。通过电子监察实现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辅助决策五大功能,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办事流程进一步规范。下一步将加大财力投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省、市、县(市)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三级联网,依托鞍山政务外网,将电子监察系统的触角向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延伸。2011年上半年,在已建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基础上,将实现对行政审批等行政行为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效能评估和对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初步实现对行政审批效能电子化和量化的动态考核。同时,向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市委市政府领导传输实时监控数据和视频信号。计划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将利用两到三年的时间逐步建立起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资源配置电子监控、行政执法电子监督、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电子监管、政府效能评估等六个子系统。实现三个全覆盖:全方位覆盖——建立横向覆盖市本级政府及其所有行政机关的电子监察系统网络;全层次覆盖——建立纵向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三级电子监察系统网络;全项目覆盖——建立覆盖所有公共行政服务项目的电子监察系统网络,形成覆盖全市所有行政审批、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招拍挂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罚没款等涉及公共行政服务项目的电子监察系统网络。 \r\n \r\n 五、推进民意民诉反馈系统建设。近年来,鞍山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体察民情、关注民意、维护民利为切入点,畅通诉求渠道,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推进了和谐鞍山建设。鞍山市委决定,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各行业民意民诉监督反馈机制、查处整改机制、科学评价机制和源头治理机制,形成党内监督、人大依法监督、行政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反馈体系。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建设“鞍山市民声网”,将受理民意民诉系统的触角延伸到社区和各职能部门,建立起群众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政府与群众沟通的复合型载体,“一条龙”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并对各个体系建设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反馈和改进完善。将“民心网”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当中,把年底集中检查与日常考核紧密结合,切实提高“民心网”群众诉求办理工作质量。继续办好“热点关注”栏目,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发展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