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副教授、博士王淑杰 \r\n 政府采购预算应该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并在部门预算中列示。但在实际编制时却经常与部门预算分别布置、分别编制、分别上报、汇总,形成脱节,造成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没有资金保证,出现预算归预算,执行规执行的问题。为此,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预算编制机构要分清职能,各负其责。 \r\n \r\n 在部门预算编制期间,预算审核机制要对政府采购预算进行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核把关,从源头上规范和整顿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为此,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副教授、博士王淑杰在第二届公共采购国际论坛上提出,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r\n \r\n 一要审核采购项目的完整性。一方面要审核是否存在漏报,以防止采购单位逃避政府采购的行文,另一方面要审核采购项目是否具体明确,以防止采购项目的迷糊不清而导致将来产生各种“偷梁换柱”等舞弊行为的发生。 \r\n \r\n 二要审核采购项目的合理合法性。首先,应审核项目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资金保证,以防止滥用财政资金,扰乱公共财政支出计划。其次,应审核采购“档次”是否合理合法,一方面要审核采购项目是否量“财”而行;另一方面要审核、采购项目有无属于国家限制购买的产品,是否合乎国家的法纪条规,有无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再次,应审核采购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 \r\n \r\n 三要审核采购项目的真实必要性,要审核项目的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必要性,以防止采购单位将来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对不存在的、不适用、不需要的采购项目坚决予以“砍除”,从预算编制上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具合法性、合理性,达到防患于未然,并能从源头上解决财政基金,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r\n \r\n 四要审核采购项目的关联性,审核采购预算的编制是否存在着人为肢解和拆分采购项目的问题,避免采购单位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等问题的发生,审核是否存在无关项目人为整合的问题,避免采购单位利用混淆采购项目界限套用财政资金。 \r\n \r\n 最后,强化监督,并围绕重点推进改革。一是政府采购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资金,预算资金的支持使用必须要有预算,要紧紧抓住采购资金这个鼻子,认真落实好收支两条线规定,按政府采购预算编报的采购计划,用控制资金的办法实行政府采购,确保采购预算的贯彻执行。二是没有国库集中支付和部门预算两项改革的相依相伴,是难以编制出科学合理并易于执行的政府采购预算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客观要求政府采购要有预算,以便为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提供支付依据。所以要大力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从源头上制止自行采购和乱支滥购。三是要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全过程监督政府采购行为,坚持处理人和处理事相结合,为违规的人和事从严处理,增强震慑力。(文/王日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