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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官员:以政府令或立法形式推动政府绿色采购


 发布时间: 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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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司技术处处长姜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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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政府采购的范围和采购规模日益扩大,政府采购已经成为当前各国及地区甚至全球贸易的最大消费者。各国政府采购消费占到其GDP的10%左右,发达国家的比例更高。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公共事业不断增强,政府采购不仅金额大,数量多,而且涉及的产品范围也很广。规模日益扩大的政府采购使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成为引领绿色消费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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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据了解,我国于2003年实施的《政府采购法》中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高科技和环境保护产品,促进环保企业的发展,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为中国开展政府绿色采购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2006年10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与财政部共同发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文件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意见》的发布实施,标志着中国政府在推动可持续消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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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然而,相关业内人士指出,与国外相比,中国的政府绿色采购起步、实施较晚,企业对政府绿色采购还不太了解;很多政府采购实施人员还需要进一步的培训,以便推动政府的绿色采购。同时,中国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总额中的比重仍然较小,需大力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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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对于上述问题及不足,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司技术处处长姜宏在前不久召开的“第二届公共采购国际论坛”上指出,应通过积极创造绿色消费环境、加大环境标志工具使用、加强培训与数据分析,实施环境管理系统、以政府令或立法形式来推动中国政府绿色采购在中国的实施。(文/马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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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绿色采购:是指政府采购在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应该从社会公共的环境利益出发,综合考虑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效果,采取优先采购与禁止采购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直接驱使企业的生产、投资和销售活动有利于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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