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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为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提出挑战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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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22 |
\r\n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曹富国 \r\n 政府采购是防止资源浪费,确保高质量的基础设施。确保健康卫生、公用事业等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防止腐败的重要方面机实现。有效的政府采购法律是协调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工具,还是促进电子商务以及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中国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为实现政府采购改革目标确定了一个初步的法律框架。但是,法律的实施效果受制于中国有限的政府采购人力资源。由于传统上中国 并不存在市场化意义上的政府采购制度,中国严重缺乏政府采购专业人才。 \r\n \r\n 据了解,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从1996年试点,1998年逐步推行,到去年《政府采购法》的颁布,总规模由几十亿元到2002年的1009亿元,发展速度迅猛。随着今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的正式实施,政府采购已经走上了法制化轨道,而政府采购的机构设置,从无到有,再到逐步的依法完善,对专业采购人员的需求也越来越突出。政府采购工作因涉及到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要求采购管理人员不仅要了解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的知识,如预算编制、国库管理、会计学,还必须掌握招投标、合同、谈判、市场调查及商品、工程和服务等方面的有关知识和技能。而目前,我国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与政府采购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大部分采购机构人员主要来自财政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知识结构比较单一,普遍缺乏法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等方面的知识,对政府采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适应能力不强,缺少大量通晓采购方式的人才。 \r\n \r\n 国务院74号文中明确指出:“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队伍是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地方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制定政府采购执行人员业务考核制度,提高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专业水平,使政府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全面、准确掌握政府采购制度的各项规定,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从而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政府采购管理队伍”。 \r\n \r\n 近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政府采购与公共政策政府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曹富国在第二届公共采购国际论坛上指出,由于政府采购是个新兴学科,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取法政府采购理论和学科教育,现在政府采购政策部门以及采购中心的职员大都具有财政学科背景,没有从事采购交易活动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加之,政府采购实践本身要求从业人员具体法律、政府政策和商业等领域的跨学科背景。这为高等教育在政府采购学科发展和专业人才培养方面提出了极具挑战性的要求。 \r\n \r\n 笔者认为,政府采购专业化人才优势突出,作用明显,决定着政府采购的成败,也直接决定着政府采购可持续发展,影响着采购目标和采购政策的实现。而政府采购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需要政府采购规模化、法制化、集中化、电子化、专业化为基础,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决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需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长期不懈地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力量的有力支持,需要正确政策方略与社会舆论导向。可以说,政府采购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文/王日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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