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公共采购的不断发展,各种采购纠纷和矛盾不断显现,有关公共采购方面的法律诉讼也不断增加,为此一个非常重要而热门的话题提到了公共采购的日程上来:如何发展公共采购领域的行业组织与完善其组织建设与制度建设。 \r\n \r\n 据了解,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无疑为公共采购领域行业协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是完善公共采购组织各项制度的良好契机。 \r\n \r\n 我国政府对行业组织的初期发展具有指导职责,政府对行业组织的资金筹备和服务配送占据着重要地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副教授王从虎在近日举办的第二届公共采购国际论坛上表示,我国行业组织发展的四个方向:一是坚持市场化方向。通过健全机制机制和完善政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优化结构和布局,提高行业协会素质,增强服务能力。二是坚持政会分开。理顺政府和行业组织之间的关系,明确界定行业组织职能,改进和规范管理方式。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做到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行业组织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相协调。四是坚持依法监管。加快行业组织立法步伐,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设立、民主管理、行业规范,自律发展。(文/王日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