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翁维:制度与技术的标准化是电子化公共采购的重心


 发布时间: 2017-05-22     

  公共采购的电子化问题已经成为全球信息化背景下公共采购领域的新问题。中国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各种举措。从实践来看,公共采购电子化的过程中标准化问题显得十分重要。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翁维在刚刚落幕的第二届公共采购国际论坛中指出:制度的标准化涉及到整个公共采购制度的规范化,而技术的标准化则涉及到整个电子采购流程中技术的可对接性。只有在这两个方面有所改善才能够推动我国公共采购电子化的进一步发展。

\r\n

  法制层面的缺失与完善

\r\n

  电子采购是新兴的采购方式,在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法》中还尚无具体的规定,但其却在《联合国公共采购示范法》层面成为了讨论的焦点,并且欧盟公共采购法的修订,新的GPA文本中都体现了电子化采购这一新的趋势。为了对我国现行的各种公共采购平台中的电子采购活动进行统一的规制,十分有必要制定一套统一规范。会上,翁维谈到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电子信息发布的主体、发布的方式以及电子信息发布的范围;其次,在使用电子通讯时如何处理好与传统通讯的关系。如人工纸质文件投标程序,一般只提前四十五分钟,提前或延迟都要被拒绝,投标人承担延误责任。但在电子化条件下,显然是要接受其提前递交电子文件投标,由于投标人是借助网络远程递交电子文件,递交的时间和系统本身和网络环境都有关系,这就增加了递送时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一旦出现故障会导致争议;第三,在通讯过程中如何达到安全性、保密性和可靠性的要求。第四,在电子化采购过程中适用电子方向拍卖时,其适用的条件、阶段以及拍卖的模式等。在程序方面,投标、开标、评标及报价等程序,在电子化条件下,是要转变的。只有通过以上几个基本方面的规制才能够确保在规范的制度之下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r\n

  电子化公共采购中技术标准化的统一

\r\n

  据了解,我国各地之间建立的电子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并不能很好的对接,彼此是独立的。从世界范围内良好的电子化公共采购的实践来看,这种彼此孤立的采购平台的建设是低效率的、不经济的,属于重复建设,容易造成各种资源的浪费。因此关于标准化的问题一直是技术领域讨论的重点问题。在国际层面,对标准的掌握即意味着在国际上竞争力的增强。在国内的层面,在电子化公共采购领域,对其掌握应当意味着树立一种通用的标准,来使得各种软件企业之间不在标准上竞争,而是通过在统一平台上运作的竞争。扩大竞争的范围,也能够使得电子化公共采购领域的采购者和供应者都受益。

\r\n

  会上,翁维还指出,电子化公共采购的最终必须落实在软件上。软件要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就必须建立在标准化上。因此,标准化是电子化公共采购的重点。无论是电子招标系统中的公共服务平台,还是电子化政府采购中的全国统一的管理交易系统,如果将统一的落脚点放在标准上,则是非常有弹性的。由于软件技术本身是日新月异,不断更新换代,但相对而言,标准的生命周期要长得多。对于公共采购的电子化而言,将统一放在标准上更有现实意义。而且,也能促进软件企业在标准之下的良性竞争。(文\徐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