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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国税七项措施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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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23 |
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下发以后,省国税局高度重视,强化认识,统一思想、全面动员,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规范为契机,采取七项措施,不断提升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合力推进。省国税局党组对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规范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工作报告和全省国税工作要点。在制定2016年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时,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对全省国税系统如何贯彻落实采购规范进行了全面布置。省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要求各级国税机关今年要重点围绕“采购规范年”开展采购工作。及时下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落实<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为主题,加强对落实采购规范的组织领导,不折不扣,原原本本将采购规范落到实处。
二是修订采购规程完善制度。省国税局以规范为核心,依程序为抓手,对现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调整了部分与采购规范不一致内容,同时将各级采购管理组织体系建设、项目事前审批流程进行了修订。规程还将批量集中、电子、定点、跟标等经常遇到采购方式按上级规定要求进行了统一的规范。制作了政府采购立项申请、采购工作组、采购方式审批等文书模板和业务流程图表,便于基层单位开展采购工作,为贯彻落实采购规范夯实了制度基础。
三是全员学习培训促进规范。为提高各采购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省局以落实采购规范为契机,在省税务干部学校举办了全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17个市(州、区)国税局、省税务干部学校的财务科长和政府采购工作干部、省局机关办公室、信息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采购业务骨干共计43人参加了培训。围绕《采购规范》重点讲解培训了6种采购方式的规范操作流程,对政府采购工作审计重点、批量集中采购、电子采购等内容进行全面培训学习。
四是配强配齐人员岗责落实。该局政府采购工作现由1名副处长专职负责,年初省局专职工作人员在原来1名的基础上增配了2名业务精、能力强的总局政府采购人才库人员,确保“四岗分离”岗责体系落实到位。省局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并将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政府采购工作岗位,市、县国税机关至少配备了1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并向省局进行了备案。现全省国税系统配备专职及政府采购人员共计达114人,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力保证。
五是借助绩效考核强化监督。2016年度全省财务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中,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政府采购指标所占分值的比重。政府采购工作的诸项指标中,除了继续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结合资产配置标准,严格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的编制和执行以外,其余都是围绕采购规范的部署、方案的编制、人员的配备,开展情况的汇报的方面编制了考评指标,分半年和全年实行分档考评。同时安排部署了不少于30%的采购规范落实情况的抽查,在绩效管理指标中,对于抽查问题较多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绩效考核不在评优。借助绩效考核和日常工作监管,全面强化对政府采购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
六是加强档案管理打牢基础。省局要求各级采购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税系统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及时整理采购档案,以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省局机关率先垂范,对上年采购资料及时进行了整理,按照采购工作流程,统一排序后装订,分类编号后归档,档案管理逐步做到了标准化、规范化,采购基础性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七是开展专项检查以查促管。10月下旬,对全省国税系统17个地州局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此次检查中,通过听取汇报、查阅采购文件资料、采购档案,调阅会计凭证,同时与采购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了解基层单位在采购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通过此次检查,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制订问题清单,分析原因并及时反馈,要求各级按照问题清单分析问题根源,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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