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各招投标主体合法权益,建立公正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日前,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协调办公室根据《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周边县市做法,下发《关于拟派项目经理到达现场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制止围标串标的行为。
建造师现场参与招投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示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并当场核验其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未委派投标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项目经理未通过现场检验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单位人员。通知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视为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项目开标前,投标企业所派项目经理须持本人建造师证、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核验,未能到场或二证缺一,代理公司和现场监督人员拒收投标企业投标文件。
试行一段时间以来,成效显著,投资较大项目的投标企业数量出现逐步递减趋势,对于围标串标行为起到了一定遏制作用,保护了真正有实力的优秀投标企业,减少了评标专家之前平均评审近200家投标企业投标文件疲劳作业的负荷。
据悉,2012年林州市交易中心成立以来,协同相关监管部门打击围串标行为30起,查处违规投标企业36家,处理评标专家25人、招标代理机构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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