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7·19”特大洪水灾害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支持灾后重建。
意见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在灾后重建中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完善支付机制,实行限时办结。意见强调,要加快下达拨付进度。指标下达要快,资金拨付要快,项目评审要快。此外,意见还要求,政府采购要快,要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对急需完成的政府采购事项,各地可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要求,依法选择采购方式,符合条件的可选择协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意见还提出,要运用特许经营、融资租赁、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灾区公共基础设施等灾后重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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