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公布《汝阳县2016—2017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与前一期目录相比,新目录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等方面做了优化调整,以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执行效果。
新目录对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做了进一步规范。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当委托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采购。其中:预算金额2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也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采购;PPP项目,也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采购;项目总投资(预算)200万元(含)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用招标方式招标的,也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招标。除以上情形外,应当委托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的项目,采购单位申请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代理机构采购的,应先报项目主管县领导批准。预算金额20万元(含)以上货物和服务项目、50万元(含)以上工程项目,列入分散采购目录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单位自行采购的,采购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此外,在采购限额标准方面,为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0万元。工程类数额标准50万元。(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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