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婺城区政府采购工作在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它有关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全区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规范运作,文明服务,公正立业”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截至9月底,婺城区政府采购计划累计8487.52万元,实际完成采购金额7537.02万元,节约资金950.49万元,节约率11%。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政府采购监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同时以培训会、讨论会、微信群等形式,探讨和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达到提高政府采购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的目的。
二是健全运行机制。协助市采购中心加强对现有供应商的管理,促使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建立政府采购评审机制,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确保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运行程序。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加大政府采购信息的披露力度,及时将政府采购政策规定、采购程序、采购信息、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在指定省级媒体上公布,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建立相互监督工作机制,采购办、采购机构、采购单位互相监督,各司其职。
四是规范档案管理。建立标准化的档案管理,每个采购项目从申报、审核、资料备案等所涉及的资料建立标准化档案管理,从程序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大对采购项目的履约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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