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期,为进一步探索有效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完善政府采购社会监督体系建设,促进政府采购过程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政府采购监督工作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财政局聘请四至六名政府采购特约监督员,参与政府采购的监督工作。对政府采购的工作程序、招标采购价格、廉政建设等进行监督。
扩大监督员推荐范围。政府采购监督员从各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社会人员中推荐、聘请,保证了监督员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多渠道了解相关情况。受聘的监督员将通过直接了解、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开展明察暗访等多种渠道,监督政府采购的各项情况,并及时反馈。
完善管理机制。市财政局也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与监督员交流情况、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钦州市财政局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对完善政府采购监督具有重要作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有利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能使政府采购严格按照采购法律、法规和程序办事,更好地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将政府采购置于社会监督中,可以促进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管理,维护政府良好形象,促进政府廉政建设。(黄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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