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提升专家评审水平,江西省金溪县财政局制定实施了四个制度,有效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
一是强化专家使用和动态管理制度。金溪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财政管理、采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的管理制度。专家抽取实行自动抽取、语音通知,开标前打印名单,实现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评审专家双向保密。
二是严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相关制度。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采购人需要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应当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得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书面介绍材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三是坚持专家打分裁决评审复核制度。该制度规定由代理机构负责组建专家打分复核小组,专家打分结束后,将打分表交复核小组进行复核,复核期间专家不得离开评标室。复核小组对专家打分逐项进行检查,评审专家要对打出的畸高、畸低分数作出解释,理由不充分的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报县政府采购办依法进行处理。由复核小组填制《金溪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打分复核情况登记表》随同评审报告一并上报县政府采购办,作为考核专家评委的依据。
四是强化专家评审项目信息反馈制度。该制度规定:信息反馈记录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担任;每次评审活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对评审专家的现场表现进行详细记录,进一步加强了评审工作管理,明确评审工作相关各方的职责,提高评审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