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江门明年政府采购,同等条件下本地企业产品有优先


 发布时间: 2016-12-08     
  2017年,江门将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产品。记者获悉,近日江门市财政局正式印发了《江门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其限额标准》(下称《标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推全市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

  据介绍,江门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中标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量比例逐步提高,取得初步成效。上述《标准》提出,在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基础上,江门明年将把全市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部分产品也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例如LED、空调机、热水器等产品。

  《标准》还提出,在同等条件下,江门政府采购将优先考虑本地企业产品,要求采购人在产品质价比或性价比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购买本地中小微企业产品目录和中小企业创新产品与服务目录的产品。此外,为活跃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江门还将社会购买服务项目和政府采购目录服务类一并考虑,将采购金额10以上-50万元以下的服务类项目在政府购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选购,扩大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份额。(董有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