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蓝山县国家税务局从制度建设着手,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制定了《蓝山县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和《蓝山县国家税务局分散采购办法》,严格落实预算,做到先有预算再采购,符合政府采取目录的采购项目,走集中采购和协议供货渠道购买,政府采取目录外的走分散采购程序,通过实地调查、业内咨询、上网查询等方式,全面了解分析,确定采购方式。每月召开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认真查找不足,每项政府采购完成后,资料全部归集由财务科会计按省特级档案的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入档管理,实现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化、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