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近日发布的《关于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意见》明确,审计中将关注各级政府落实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等手续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审计署就做好相关审计工作提出了10条意见。其中,在着力推动科技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改革方面,审计署明确,审计中要关注财政科研项目主管部门落实简化项目预算编制、下放直接费用预算调剂权、大幅提高人员费用比例、增加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等情况,关注各级政府财政、发展改革、教育、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落实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扩大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基建项目自主权、简化用地和环评等手续情况,关注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差旅会议管理规定、优化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审批程序、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完善内控机制情况,重点揭示改革不到位或进展迟缓,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方法管理科技资源等问题,推动建立健全体现科研人员智力价值的科技经费分配制度,完善经费报销制度,促进科技经费更好地服务于人的创造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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