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甘肃省明确药品采购19种失信行为


 发布时间: 2016-08-08     
 为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和市场清退制度。8月3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联合印发了《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和药品采购企业19种失信行为。同一配送企业有3次不良记录或通报批评、警告、不良记录之和大于等于10次者,取消该企业在甘肃省的配送资格,企业纳入黑名单,2年内企业不允许参与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活动。《管理办法》明确,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及配送企业诚信等级统一划分为诚信、守信、警示、失信四级,相应标示为A、B、C、D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