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九十年代,TQC(Total Qualty Control,即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曾风靡一时,各行各业呈现出一派讲质量管理的新气象。在政府采购改革面临质量、效率、价格等问题的当下,能否重拾TQC?笔者的回答是肯定的。 TQC以适用性为标准,突出改进的动态管理,其精髓为“三全”(全面质量、全部过程、全体人员)、“四一切”(一切为用户着想——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一切以预防为主——好的产品是设计和生产出来的,一切用数据说话——用统计的方法来处理数据,一切工作按PDCA循环——P为计划、D为实施、C为检查、A为处理)。在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中引入TQC,不失为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的一种手段。 先看“三全”。一是全面的质量,即从招标文件的诞生到采购合同的签订。二是全部的过程,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风险评估,对潜在供应商的预估,产品成熟度、同类项目的比较分析,开评标风险判研,标后风险判研。三是全部的人员,即政府采购项目所有相关当事人。 再看“四一切”。一是一切为采购人着想,提高服务质量。二是一切以预防为主,凭经验(包括对法律、市场、生产、流通等知识的掌握)化解采购风险、提高项目成功的概率。三是一切用数据说话,在处理供应商质疑时,更应通过调查获知真实的情况和数据。四是一切工作要按PDCA循环来做。P(Plan),即凡是法条中有的程序一定要有计划;D(Do),即计划中的事一定要付诸实施;C(Check),即认真核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A(Action),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采取补救措施。(刘跃华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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