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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措 提升招标采购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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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10-10 |
根据某地政府采购招标情况统计:今年1-8月共有政府采购招标项目102个,一次性招标成功的67个,首次招标流标的35个,一次性招标成功率还不足七成,近三分之一的项目至少要招标两次,或是改为谈判,这极大地影响了政府采购效率,甚至有些项目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招标不成功,大致有三种情形:①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②虽然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投标,但通过资格审查的又不足三家;③虽然经评审确定了中标单位,但因质疑与投诉、中标单位不能满足采购实质性要求或主动放弃中标而引起重新招标。 招标不成功,究其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采购文件的编制问题。招标人在采购文件中设定的资格条件过多,且与实际采购的标的物之间没有关联,导致满足条件的投标单位过少;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过高,有些采购文件中不仅要求有类似的业绩,还要达到好几个,有点量身定做的味道;要求与原有系统或设备进行无缝对接,原有设备的供应商必然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其他投标人想要中标,很难;还有就是要求的供货期过紧,没有事先做功课的供应商根本无法完成。 二是投标文件的编制问题。投标人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不按要求密封盖章,错装或混装,在封口处忘盖骑缝章;还有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供银行汇票的,却提供电汇凭据;有些投标人资格审查中需要的材料,只带原件,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复印件。 三是评审方面的问题。评委评审不仔细,应当作为无效标的未按无效标处理,本应因为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导致废标却确定了中标单位,一旦有投诉,招标人只得重新招标。还有中标候选人的技术参数并不满足招标要求,但评审时没有发现,后来发现了,不得不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四是采购方式的确定问题。有些项目确实比较特殊,本来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就只有一两家,却要按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有些项目也确实需要与原有系统或设备对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较为合适。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可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 一是做好招标文件的备案把关工作。出台采购文件范本,避免招标人在制定采购文件时为某些投标人量身定做。对招标人提交的采购文件实行严格的备案管理,发现违法违规条款,带有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坚决及时纠正。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由潜在投标人提出批评建议。 二是加强对评委的监督与评标现场的管理。督促评委按招标文件要求仔细评审,避免不必要的质疑与投诉,对评审错误的按评委考核办法严肃处理,从而强化评委的责任心。 三是采购方式的确定要科学严谨。采购人要将项目的特殊性以书面形式详细汇报给财政部门,以便财政部门作出科学决断,确定合理的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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