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活动,本质上属于市场经济中的商务活动。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应被划分为商务诚信建设的范畴,而招投标行业的征信以及评级作为对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履行相应经济契约的能力及其可信程度所进行的一种综合分析和测定,是市场经济中不可缺少的一种中介服务。经过参考国内各相关行业专家的观点,在招投标领域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大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政府可以运用行政资源来换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无偿服务,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通过参与招投标行业信用监管和向政府提供信用服务来获得大量的征信资源,以实现双方共赢。目前煤炭、电力、盐业、石油天然气、运输物流、企业债券共六个领域已经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开向征信机构函询合作意向,也得到了征信机构的积极响应。
2.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应发挥专业化优势,采用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的信用评级服务程序,对招投标各市场主体的基本素质、经营水平、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履约状况、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以国际通用符号标明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示。
3.对于投标人,普遍存在对于招标项目公开性的担心。花费一定成本参与某个项目的投标,但是有可能该项目已经“明招暗定”了。努力制作投标文件,最终换来的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如果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能够从交易平台、招标人、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当地市场开放程度等方面综合评价该招标项目的公开性,并能够提出量化的指标以供投标人参考,将会对投标人投标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
4.对于招标人,普遍存在对于投标人、中标人不了解、不熟悉进而导致的不信任问题。对于仅从书面的投标文件来判断一家企业,仅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就将几千万甚至几亿的项目授予某个中标人的行为心存顾虑。对于此类需求,如果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能够从违法违规、奖惩信息、银行资信、债务情况、工商及纳税记录、项目履约情况等方面予以严谨、独立的第三方评价,将可以对于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正确评价和认识投标人起到关键作用。
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不应该仅仅依靠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企业的参与和合作也至关重要。让专业的信用机构以第三方的角度来完成招投标信用产品,可以提升招投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速度;能够全面提升招标投标行业的信用服务水平和数据分析能力,是实现“纲要”对于招投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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