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日前下发《关于印发省本级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11月11日起,省财政厅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冻结以2016年年初部门预算作为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功能。 《通知》强调,辽宁省财政厅2016年年初下达的部门预算中涉及政府采购的,各单位务必于11月10日前完成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2016年年度执行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单位应按规定在预算指标下达后2个月内完成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 对于工作需要仍需申报的,《通知》指出,各单位应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情况,待省财政厅同意后予以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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