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王莉英)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我市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向企业收取的各类保证金,规定除保留项目外,各区各单位一律不得自行设立保证金项目。这是记者昨天从新一期政府公报了解到的。
依据相关通知,保留的保证金项目包括: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工程建设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投注站代销福利彩票履约保证金;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监管资金;保障性住房等政府公共资产租赁保证金;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保证金。
通知要求,不得擅自提高保证金标准。相关合同仍未执行完毕但涉及取消的保证金的,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退还相关企业;对保留的保证金,要确保按时返还,并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返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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