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昨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称,将对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推动中央预算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通知,动态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报情况、政府采购审核审批事项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通知要求财政部(国库司)将动态监管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定期反馈主管预算单位核实,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加强本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管理,督促所属预算单位做好政府采购活动的内控管理,积极配合财政部(国库司)对动态监管中发现疑点问题的核实处理,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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