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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出台政策 激励推动地方工作


 发布时间: 2016-11-22     

    近日,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支持。
    《通知》列举了二十四条激励事项,囊括了国家基础建设、民生社会福祉的方方面面。其中,第六条与第八条涉及稳定社会投资增长与PPP模式推广内容,引人关注。如下:
  “六、对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完成率及地方投资到位率高的省(区、市),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中统筹安排部分投资,用于奖励支持其行政区域内建设进度快而又缺资金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八、对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效果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高的市(州)、县(市、区),在安排以奖代补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PPP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优先支持,推进其行政区域内PPP工作,鼓励地方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送组织实施激励措施的具体办法。
    《通知》明确,从2017年起,各有关部门于当年1月31日前,根据上一年度工作成效,结合督查情况,报送拟予激励支持的地方名单,由国务院办公厅统筹组织开展相关表扬激励工作。
    《通知》强调,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激励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和统计评价体系,简化操作,优化流程,防止增加地方负担。同时,还要求有条件的省(区、市)可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加大激励力度,增强激励效果。

    《通知》的发布是建立健全督查激励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对真抓实干、相关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的肯定与激励,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国务院办公厅还将对激励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对实施效果组织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