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深圳启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16-12-09     
  日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6]44号),制定《深圳市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工作。

  《方案》明确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试点工作的参与主体和责任、操作规程、优惠措施、职责要求以及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并公布了第一批开展订单融资业务的试点金融机构名单,以及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流程图。

  根据《方案》,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是指参与该市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凭借与政府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参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有关部门配合金融机构确认采购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并按采购合同的要求履行付款业务的融资模式。通过订单融资,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便利,促进企业更加依法诚信经营,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中小微融资贷款存在贷款门槛高、贷款到位迟、贷款金额少、贷款成本高、创新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初创时期普遍资金缺乏和贷款担保抵押物不足等问题,近年来实体经济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更加突出,中小微企业发展难度进一步增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采购办负责人认为,充分利用现有采购机制,发挥政府采购扶持创新驱动和中小企业的政策功能,将有效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高企业竞争力。

  《方案》要求,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选择”的原则。各金融机构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供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以及融资额度,并与供应商签订融资合同;各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并自愿选择合适的融资金融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金融机构与供应商之间的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财政部门做好政策指引和信息平台,不做任何担保和保证,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方案》还明确了政府采购相关各方的职责要求:(一)金融机构应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开展订单融资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二)供应商自主确定是否使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方式,但使用订单融资方式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合同后,不得随意变更政府采购合同相关账户内容。(三)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应协助金融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协助金融机构在投标、开标场所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让更多的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四)采购单位应支持金融机构和供应商开展订单融资业务,不得干预供应商自主选择金融机构,不得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五)金融机构自愿参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自行确定贷款利率和条件,但不得采取“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资格。

  据悉,截止11月中旬,第一批已有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等15家国内商业银行正式提交了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