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宁市港航处与海宁市大元公交公司签下了船舶油污水收集服务合同。此举标志着,自2017年开始,海宁市船舶油污水收集将由政府部门购买服务,落实专业公司专业船舶进行收集,实现船舶油污水零排放。
据悉,为确保船舶油污水收集工作质量,海宁市港航处特制定了《海宁市船舶油污水收集考核办法》,要求作业单位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同时要求船舶每月上航道收集油污水不少于20天,分别到硖石、袁花、长安、斜桥辖区的作业时间不少于3天,作业前向辖区海事所报告。海宁市港航管理处将在每季度末对作业单位组织一次综合考核,实际得分与服务费结算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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