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河道、道路保洁(综合养护服务)纳入集中采购管理。继2015年各镇街的道路、河道保洁项目纳入集中采购,2016年又将城管综合养护纳入集中采购,由区采购中心实施招投标,招标文件制作相对统一标准,去除倾向性、限制性条款,企业参与服务、价格竞争更加充分,在评审现场监标纪律上更加严明。采购单位负责对项目的项目需求、项目评标监标、合同签订及实施进行监管,区采购办全程跟踪和监督。
二是推进公务机票政府采购管理。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
三是对采购代理机构全过程管理。加强资产配置标准、预算控制审核和采购方式的核定,采购文件备案、开标记录以及合同备案均在西湖区政府采购平台实现,做到过程有记录、有备案,随时可查。
四是做好质疑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提前介入指导辅导质疑处理回复,协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之间的矛盾和误解并达到谅解,向律师等多方征求意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投诉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