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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稳抓五大重点工作 高效推进全省统一平台建设运行


 发布时间: 2017-01-06     

     2016年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关键的一年,也是江苏省高效推进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大力推动全省统一平台建设的重要开端。

    2015年12月15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2016年1月19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批准设立。一年来,中心围绕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总体目标,紧抓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电子平台系统建设、综合专家库建设、管理规则制定以及信用体系建设等五大重点工作,平台建设有序推进、成效显著。

    顺利完成平台整合工作

    省级平台的整合要在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基础上,推进统一进场,同时还要承担起敦促市县平台推进整合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改革组第一次会议部署,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更名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此基础上组建实体化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财政厅所属省产权交易所、省国土资源厅所属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省水利厅所属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为省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按照统一的制度规则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理。

    目前,省属重点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全部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其他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统一进场也在逐步推进中。

    作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还不断加强与各地市的沟通,督促指导市县平台整合工作,加大对市县平台整合工作的督查力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督办会、赴各地调研指导等方式,推动市县按照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全省13个市已全部完成4大类交易平台的整合任务,部分地市还将医药耗材采购、排污权交易、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农业资源开发、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海洋与渔业权交易等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市级统一平台体系。

    扎实开展平台系统建设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要求,中心在走访国家信息中心、赴兄弟省(市)学习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省市联动、共建共享的建设思路和“一网五库九应用”建设目标。

    目前,省级电子服务系统的主体功能开发基本完成,数据传输服务模块于今年9月底上线运行,互联网门户于10月中旬上线试运行,基本具备面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汇集交换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的能力。同时,市级标准版电子服务系统也同步推进,并将在使用市级标准版的7个地市进行试点部署。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1.0)》出台后,中心参照国家标准,结合江苏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数据标准规范,为全省平台系统联网贯通和数据对接打下良好基础。全省13个地市7个省级分中心已有或在建各类平台系统79个,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国家电子服务系统联网贯通的有66个,占比83.5%。

    稳步推进综合专家库建设

    专家管理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后面临的重点任务之一。中心以建成全省统一的综合专家库并投入使用,实现专家资源以及专家信用信息全省互联共享为目标,制定全省统一综合专家库建设工作方案。

    目前,专家管理系统开发工作接近尾声。专家注册、专家申报、审核、变更、在线培训考核、请假、评委抽取等模块已测试完毕。统计报表正在完善,专家考评系统也已基本成型。总体上,专家管理系统开发已完成工作总量的95%。

    专家数据收集和优化方面,截至目前,省级分中心、设区市中心共整合报送各类专家数据1.9万余条,预计后期专家整合报送数据量可达2.5万条,为全省专家资源共享打下良好基础。

    与此同时,中心坚持依法依据、兼收并蓄,起草了《省综合专家库管理办法(初稿)》,在调研论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形成《省综合专家库管理办法(送审稿)》,已报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

    逐步规范交易服务和管理

    2016年,国家层面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指导性文件,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中心组织各市交易中心和省级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座谈,对相关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等进行深度学习和研讨。

    同时,中心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梳理了需要起草的21项制度规则,主要包括规范交易目录、完善管理规则、建立标准体系、公开服务流程等内容,在有关设区市交易中心的共同协助下,完成13项制度初稿的拟定工作。部分市交易中心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管理,在优化交易流程的基础上,统一交易服务标准体系,公开服务流程、工作规范、服务时限和监督渠道,着力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提供标准化公共服务。

    为提高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上报效率和质量,中心还组织开发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软件,并建立全省数据上报质量考评通报制度。试运行以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上报、统计分析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着手启动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中心与省信用办、省信用信息中心携手,共同就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研讨,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明确目标任务。

    在此基础上,我们赴湖北、安徽、和省内宿迁、淮安等地调研,了解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和突出问题,起草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相关文件后,中心组织认真学习,结合本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征求意见稿对我省的信用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